赤壁市《關于加快推進茶葉產業發展的意見》摘要(1302字)——
第一章茶產業園及加工企業建設
第一條建設趙李橋磚茶產業園。打造年產值超百億元磚茶加工、銷售、展示和旅游休閑產業集群,建設融傳統工藝與現代科技手段為一體磚茶產業園。
第二條對產業園企業給予稅收優惠。投產前三年入庫稅額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返還。直營茶葉出口企業,另按赤政發〔2012〕20號文件享受補貼。
第三條鼓勵茶葉精深加工開發。新引進連續化、清潔化、自動化,臺時產量在60公斤以上茶葉生產線,獎勵10萬元/條;引進高新技術進行精深加工開發,并獲成功企業,補貼5—10萬元。
第四條鼓勵茶企業提檔升級。對新獲國家、省、市級龍頭企業稱號企業,分別獎勵20萬、8萬、2萬元。支持茶葉產業園申報國家級產業園,申報成功后按有關招商引資政策進行獎勵。
第五條支持茶葉主產區新建茶葉初級加工廠。對年產量800噸以上企業,一次性獎補5萬元;另對新建1000㎡以上水泥曬場,再補助30元/㎡。
第六條支持現有茶葉加工企業擴大發展。對改擴建企業,在土地出讓金按規定繳納基金后,全額獎勵用于擴大再生產;在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手續時,市本級收取行政性規費全免。對投資新上茶產業開發項目企業,在申請用地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優先納入年度用地計劃。
第二章茶葉基地建設
第七條加強優質茶葉基地規劃建設。茶葉重點鄉鎮每年要組織新建茶葉示范基地500畝以上。對完成任務鄉鎮,每年獎勵2萬元。在規劃范圍新建茶園100畝以上,經驗收合格獎勵企業1500元/畝(如已享受國家項目支持,獎勵1000元/畝);栽苗后前兩年每年再給予500元/畝補助。
第八條加強老茶葉生產基地改造更新。從2012年起至2015年,每年改造低產老茶園1萬畝。茶葉重點鄉鎮每年改造低產老茶園示范面積300畝以上。對臺刈改造面積100畝以上,經驗收合格茶園一次性獎勵300元/畝。改植茶園和平地嫁接換種茶園參照同類新建園標準執行。
第三章品牌標準建設
第九條鼓勵建設良種茶苗繁育基地。對建設良種茶苗繁育基地面積達50畝,年向市內新建茶園基地提供優質低氟良種茶苗1000萬株以上訂單,按苗圃面積一次性補助2000元/畝。
第十條整合部門力量參與基地建設。市直部門對口扶持茶葉重點鄉鎮示范茶園建設,連續3年不變。
第十一條大力實施精品名牌戰略。對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中國名牌等稱號,按《赤壁市人民政府關于質量興市實施意見》(赤政發[2009]38號)文件規定進行獎補。
第十二條加快制訂相應茶葉標準。經審核作為國家標準發布實施,獎勵組織起草單位50萬元,作為省地方標準發布實施,獎勵組織起草單位10萬元。
第十三條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質監部門在我市建設黑茶檢測中心。
第十四條鼓勵企業嚴格執行市場準入制度。對新獲得質量體系認證和直營出口權認證茶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新獲得有機茶認證,且茶園面積不低于100畝業主,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綠色食品認證,面積在100畝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第四章市場營銷建設
第十五條實行全方位市場戰略。(一)凡在本市以外設立茶專營店,面積達100平方以上,省城每店一次性獎補2萬元;縣市每店一次性獎補1萬元。(二)對經市政府同意,在赤壁成功承辦國際性、國家級、省級茶葉展會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5萬元;(三)對經市政府同意,參加省級以上展會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評比獲二等獎以上茶樣,每只樣國家級獎1萬元、省級獎5千元、地市級獎3千元。
第十六條支持茶企業搞好對外宣傳。對在重要交通干線,設立具有赤壁茶葉專題廣告企業,報經市茶葉產業辦公室同意實施后,按廣告位實際租賃費50%予以獎補。
第十七條支持市茶葉產業辦和相關部門申報赤壁“中國磚茶之鄉”。
第五章科研文化建設
第十八條鼓勵、引導茶葉企業與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建立產、學、研合作關系。鼓勵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建站成功后每站獎勵20萬元。
第十九條加強茶文化整理與挖掘,興建茶文化博物館。凡入駐茶產業園內企業,對建設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博物館,給予3萬元獎勵。
第六章服務環境建設
第二十條大力培養種茶、制茶能手、評茶員和茶藝員。對企業組織技術培訓,享受陽光工程補貼。
第二十一條積極為茶業企業向上級爭取項目,有關單位要為企業申報項目提供必要支持。
第二十二條加大茶葉企業融資支持力度。金融部門在企業貸款條件不足,經營狀況良好情況下,由擔保公司提供貸款擔保,擔保費由市財政按國家規定貸款基準利率30%補貼;對市級以上龍頭企業,優先安排“縣域經濟發展調度資金”支持;對年生產周轉金在1000萬元以上貸款,由市財政爭取國家貸款貼息政策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