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紅袍、鐵觀音等是我國著名的茶葉品牌,它們均出自福建,福建省是歷史悠久的產茶大省,茶葉已成為福建傳統的特色產品和優勢產業,茶葉總產量和品種種類、良種數量等均名列全國前茅。為促進茶產業健康發展,一部十分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項目《福建省促進茶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建議修改稿)》昨天(26日)提交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據介紹,這是我國第一個關于茶產業發展的地方性立法項目。
昨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朱明在作關于《福建省促進茶產業發展若干規定(草案)》的初步審查報告時指出,福建省茶產業涉及面廣、關聯度大、帶動力強,特別是近年來,福建省茶產業發展強勁,已成為部分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成為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徑。福建省素有飲茶習俗,茶文化底蘊深厚、內涵豐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茶葉消費呈逐年上升趨勢,茶產業與人們日常生活的聯系日益密切。同時,茶已成為海峽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梁和紐帶。但在茶產業發展中,也存在生產組織化程度不高,茶葉市場不夠規范,產品質量安全有待進一步提高,生產服務體系不夠健全,有的地方過度開發茶山等問題,需要法律法規予以規范。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對促進福建省茶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推動福建省從茶葉大省向茶葉強省邁進,推進現代農業發展,促進閩臺農業深化交流合作都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福建省促進茶產業發展若干規定(草案)》于今年5月10日經福建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并提請該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在調研和論證中,部分委員和市縣的同志認為,草案對茶葉種植、加工、經營等方面進行規范,內容比較全面,以“條例”形式更符合立法規范。據此,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建議將草案名稱修改為“福建省促進茶產業發展條例”。
朱明表示,茶葉是福建省種植廣泛的經濟作物,近年來,隨著種植效益的提高,一些地方種茶熱情高漲,開發無度、無序,影響了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因此,應當科學制定全省茶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引導各地優化茶樹品種結構、優化產業區域布局,遏制無序生產和低水平發展,而草案僅規定茶葉主產區要制定茶產業發展專項規劃,不夠全面。為此,建議將草案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省人民政府和茶葉生產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茶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茶葉質量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茶產業持續健康的發展,產地環境和肥料、農藥等投入品的使用直接關系產品質量安全,《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各地茶葉農藥殘留超標等問題不時見諸報端。為了加強質量安全管理,該條例草案力求嚴格控制投入品的使用和監管。
條例草案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加強茶葉產地環境監測,嚴格投入品使用和監管。在茶園中推廣使用生物有機肥,開展測土配發施肥,使用高效、低毒農藥和生物農藥,推廣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禁止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同時,為建立嚴格的茶葉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通過追溯平臺掌握茶葉種植、加工、經營全過程信息,規范企業在茶葉質量安全方面的責任要求。該條例草案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實行茶葉質量可追溯制度。”
朱明強調,鑒于福建省茶農分散生產經營的格局短時間內難以改變,要求廣大個體茶農都要建立產業生產經營記錄難以操作。為此,該條例草案第二十條僅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茶葉質量安全追溯信息服務平臺。茶葉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茶葉生產記錄制度,做好對所生產茶葉的檢驗檢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茶葉生產記錄。茶葉經營企業對其銷售的茶葉產品,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經查驗不符合茶葉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不得銷售。